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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9:4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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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拉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和党政主要负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报告的通知》(拉法办〔2021〕10号)收悉。2021年拉萨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强化财政法治建设。我局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梳理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相关情况,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

(二)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书记主持召开了2021年我局法治财政专题会,按照2021年度拉萨市市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一将任务分解到科室相关科室,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全市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

(四)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将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个人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单位、个人述职述廉述报告,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依法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在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点工作安排、大额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程序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合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足额安排行政执法经费和普法教育经费,为全市法治建设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二、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一)举办《宪法》《政府采购法》专题知识讲座。分别邀请市财政局法律顾问辛建伟同志和全国著名政府采购专家、高级经济师吴小明教授对《宪法》和《政府采购法》进行培训讲解,使财政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宪法》学习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宪法的至上地位和最高权威,进一步增强了全体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通过对《政府采购法》的培训,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工作流程、组织方式和采购方式。在工作中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工作。

(二)开展财政业务和党内法规的学习。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科室会议等,深入学习《宪法》《预算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在全局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学习和生活,将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

(三)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局机关驻村工作队利用驻村机会,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党政策,内容涵盖了支农惠农补贴、就业创业补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晓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人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财政保障。我局严格依法行政,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1-9月,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018,624万元,财政支出完成2,458,425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普法经费203.56万元,人大立法经费50万元,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业务费等594.13万元,全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随着法治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四、规范财政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完成城关区等13个县(区)功能园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单位账户、岗位角色、基础信息录入等,取得阶段性成效,为2022年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全面推行收付实现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通知,明确提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全面完成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实行收付实现制改革。三是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定《拉萨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事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各个环节,筑牢政府采购廉政堡垒,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规范单位公车管理。修订完善《拉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编制管理、配备标准、经费预算,推行公车二维码,清理单位租用车,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务车辆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行政成本。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印发《拉萨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拓展事前绩效评价范围,实现绩效目标部门全覆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市本级117家部门、1197个项目、41.96亿元资金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六是进一步理清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制定出台西藏首个《拉萨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2021年版)》,建立起涵盖内容全面、财政事权明确、支出责任清晰总体、系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框架,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七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制定出台《拉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建立起配置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国有资产有效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八是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制定出台西藏首个《拉萨市本级项目预算专家评审实施方案》(试行),充分发挥评审专家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九是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将财政概(预)算、决(结)算以及跟踪评审项目评审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区)和功能园区,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十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增强四本预算有效衔接,提高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强化零基预算运用,打破支出固有格局,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预算执行、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绩效管理、存量资金规模等五项结合的机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十一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透明度,拓宽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财政预决算依法公开,透明度明显提高

按照预算必须向社会公开的要求,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改革。2021年,市本级政府和75家市直一级预算部门、122家二级预算部门、13个县(区)预算部门已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预决算信息。按照统一模板、明确内容、落实责任、注重时效的原则,将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单位范围扩大至所有预算单位,做到了预决算公开全覆盖。我市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已扩大到除涉密部门以外所有财政拨款部门,并全部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使财政预算做到了真实、完整、统一和准确可靠、讲究时效、对社会公开;坚持依法审批、执行预算,依法接受监督和审计,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全部置于阳光之下。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六、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覆盖财政收支各个层面的管理机制已初步建立,已基本实现了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从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均有完整的法律法规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财政活动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均有法可依。坚持法律顾问审核制度。为切实抓好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财政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订了《代收交警部门罚没收入手续费》。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创新,依旧只是停留在集中学习等;二是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等培训不够多,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创法治财政新局面。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财政部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拉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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