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拉萨市财政局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作风、从严控制全市“三公”经费,从“严格预算执行、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车管理”三个方面入手,为降低市直各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1—11月,拉萨市“三公经费”共计支出6,01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23.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6%;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及维护费支出5,87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54%;因公出国(境)支出10.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从制度上进行规范,我市“三公”经费管理取得实效,在保证各部门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同时,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为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严控“三公”经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我局按照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编制,重新核定了全市11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编制,并结合车辆核编情况,通过实地了解单位实有车辆情况,确定单位超编车辆,共收缴超编车辆49辆,涉及33个单位。上缴的49辆超编车中,经评估维修后可继续使用的车辆26辆,其余23辆不符合使用条件。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规范财务管理,总结“三公”经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下降目标。
责任编辑:卓玛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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