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拉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拉萨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锚定当好“七个排头兵”,推进“四大战略”的工作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我局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公开信息百余条,内容覆盖财政收支执行、预决算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民生资金保障、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紧扣自治区成立60周年财政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核心工作,第一时间公开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资金分配方案等关键信息,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全程透明可追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严把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关,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科室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了准确及时的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于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加强党政机关与群众的联系,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年共收到并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申请人以自然人为主,申请内容集中于预决算明细等方面。所有申请均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行答复,对依申请公开予以审查,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2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依法不予公开5件,未发生超期答复、程序违规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信息日常管理,严格压实责任关。建立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专人专责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安排专职人员每日登录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开展三项核心工作:一是精准审核、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公开内容与政策要求保持一致;二是逐项检查平台页面加载状态、栏目功能运行情况,重点排查并杜绝 “死链”“错链” 等影响使用的问题;三是实时查看互动交流留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等事项,建立台账式管理机制,确保网民咨询、诉求和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得到规范答复,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保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规范审核关。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双重审核”制度,所有拟上网公开的信息须经两道关键流程:第一步由科室负责人全面核稿,重点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开范围、有无敏感内容;第二步报分管局领导审签,对信息的权威性、严肃性进行最终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表述规范。通过标准化审核流程,推动政务信息组织与发布工作实现规范化、安全化、制度化,从源头防范信息公开风险。
三是强化安全防护能力,严格抓实维护关。建立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定期检查与动态监测机制,明确检查频次、监测重点和处置流程,对平台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类异常情况。常态化开展安全应急自查,深入梳理平台在安全制度、技术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期完成整改。对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主动向政务公开办公室请教学习,不断提升平台安全防护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全力保障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局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履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职责;各业务科室立足职能分工,主动协同配合,形成 “牵头抓总、分工负责、协同联动” 的工作格局。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保障到位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保密审查,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精准细化审查范围,厘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的信息边界;科学制定审查标准,明确不同类型信息的审查要点和判定依据;严格梳理责任清单,落实 “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同时,规范审查程序,优化从信息拟制到公开发布的全流程审查步骤,建立健全初审、复审、终审的多级审核制度,切实做到 “应审必审、应查尽查”,从源头上防范失泄密风险,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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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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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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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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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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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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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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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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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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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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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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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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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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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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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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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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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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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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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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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 |
1 |
0 |
0 |
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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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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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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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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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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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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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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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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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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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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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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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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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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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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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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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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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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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7 |
1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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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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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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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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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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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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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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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4 |
2 |
1 |
0 |
0 |
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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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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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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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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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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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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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不足亟待解决:
一是工作队伍建设薄弱,稳定性和专业性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各科室兼职承担,未明确专职岗位,且受人员轮岗、岗位调整等因素影响,队伍流动性较大,工作衔接易出现断层;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的政策要求、保密审查规范、公开流程标准等掌握不够扎实,导致工作推进中存在流程不规范、响应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效率。
二是公开内容与形式不够优化,精准性和传播力不足。公开内容存在 “重数量、轻质量”“重原文、轻解读” 的倾向,多以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原文发布为主,对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要义、实施路径、预期成效等解读不够深入全面,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办事流程、办理结果、典型案例等实务性内容挖掘不足;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固化,仍以文字表述为主,图表图解、动画视频、在线互动等可视化、通俗化、互动性强的呈现方式运用较少,且部分公开内容未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导致信息传播覆盖面有限、可读性不强,群众获取和理解难度较大。
三是公开时效性和精准度有待提升,供需匹配不够精准。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现象,尤其是政策落实进展、民生事项动态等时效性要求高的内容,未能及时更新发布,影响群众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不足,对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研判不够精准,未能根据企业、群众的实际诉求分类梳理、精准推送,导致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需求脱节,“公开什么” 与 “群众想看什么” 的匹配度不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加大整改提升力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建强工作队伍,夯实工作基础。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控制人员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队伍稳定性;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专题培训,重点涵盖政策解读、保密审查、平台操作、舆情应对等内容,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案例研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呈现形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重点加大财政资金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惠企惠民政策、公共服务事项等关键信息的发布力度,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等配套内容,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积极运用图表图解、短视频、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复杂政策进行通俗化解读,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化信息呈现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通俗性和可及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三是强化精准公开,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信息需求研判机制,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反馈、线上留言咨询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和企业的信息需求,分类梳理公开清单,实现 “按需公开、精准推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对主动公开信息做到 “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尤其是政策文件、民生动态等重要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布更新;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公开效果,根据群众反馈及时优化公开清单和呈现形式,提升供需匹配度。
四是深化平台整改,筑牢公开阵地。以提升网站公开质效为核心,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一方面,全面梳理网站公开栏目,对更新不及时、内容滞后的栏目实行 “周巡查、月通报”,及时清理失效链接、补全缺失信息,确保平台内容准确规范;另一方面,,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平台使用的诉求,动态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切实筑牢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提升群众获取信息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夏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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