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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破不立 大胆创新遴选第三方服务方式

发布时间:2024-02-05 16:48
来源:经济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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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3月1日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全面落实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保市财政局能够从优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高质量完成财政竣工决算投资项目,我局评审中心前期多方筹划,汲取内地财政部门先进经验,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关于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确定2024-2025年竣工决算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办法背景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为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促进小额零星采购效率和规范的有机统⼀,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办法》。

长期以来,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大量单次采购金额小、不同采购主体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需求,例如,采购计算机软件、汽车维修和加油等。这类采购不同于单⼀项目采购,难以适用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和单⼀来源等采购方式,目前⼀般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来实施。这种做法为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供了便利,但也因缺乏专门的制度规范,暴露出⼀些问题,社会多有反映。比如,有的以资格入围方式选定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影响公平竞争;有的搞政府采购专供产品,采购价格远超市场价;还有的在设备采购中以本机低价入围,后续耗材价格却远超市场价格。因此,《办法》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管理制度,以期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相关问题,构筑长效机制。考虑到在实践中小额零星采购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多,框架协议采购又是一种全新的政府采购方式,为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我们将《办法》定为暂行办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再作进⼀步完善。

  二、办法落实情况

   为确保竣工决算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资金支出进度, 2024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已安排竣工决算财政投资评审经费200万元(其中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150万元,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50万元)。为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零星采购的,可采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截至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确定2024-2025年竣工决算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

责任编辑:刘俊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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