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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偏远乡村生活垃圾环保处理试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18:06
来源:农业农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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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树立农牧民新风貌,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偏远乡村生活垃圾环保处理试点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3〕2号)精神,结合拉萨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现下达你县2023年偏远乡村生活垃圾环保处理试点资金280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列相关科目,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为推进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及时编制试点方案

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项目入库程序,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好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抓紧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资源整合使用,合理配置和使用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等设施设备,合理配备和稳定现有村庄保洁队伍,明确部门、地方和相应人员责任。要注重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定期组织和发动群众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治理,保持治理效果,保证设施设备持续发挥作用。试点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宗教事务局和乡村振兴局。

三、做好试点及总结

试点期为2023年,不得跨年度和拖延实施。试点工作要探索并基本建成符合西藏乡村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注重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规范安全有效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突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总结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宗教事务管理局和乡村振兴局等主管部门,以便总结成功经验向全区推广。

附件:尼木县日措村生活垃圾环保处理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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