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方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62号),结合市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意见,现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43万元(不含林周县,详见附件)。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19防灾救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0218专用材料”,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做好预算编制、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转移支付指标分解下达,并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能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并发挥实效。
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方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受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督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严格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待年中追加补助资金时,结合提前下达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并批复绩效目标年度总表。
附件:1.2025年自治区财政农业防灾减灾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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