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4〕63号),结合你单位的资金分配意见,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82万元。请专款专用。年终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311节能环保”,支出功能科目列“2110301大气”,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向我局编报决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对已从中央、自治区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纳入支持范围。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有关规划任务、项目库入库情况和工作实际等,设定2025年度绩效目标,继续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及审核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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