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4〕61号),结合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资金分配意见,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
(一)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项目编码及名称为:54000024T000001569589-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3,989.00万元,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收入请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2130238退耕还林还草、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部门经济科目列“30227委托业务费”。
(二)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有关要求
请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藏财资环〔2021〕19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林业和草原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拉萨市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预算分配表
2.拉萨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审核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