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当雄县、墨竹工卡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51号)精神,支持做好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现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58万元,其中:达孜区410万元、当雄县245万元、墨竹工卡县103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资金
县(区)收到文件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将此次下达的资金分解下达至县级行业部门。
二、加强预算管理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西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下达资金情况,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和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8号)和《西藏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4〕27号)等要求,现一并下达你县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3、4)。请按照相关要求将你县(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督促所辖县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拉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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