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准确反映建设项目实际成本,加强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市财政局制定了《拉萨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拉萨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内容包括总则、预算评审、竣工结算评审、竣工决算评审、投资评审权限、投资评审时限、投资评审费用、中介机构的职责与义务、附则共九章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现就《办法》的原则背景、类别要求、权限时限、评审费用和中介机构职责义务五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投资评审的原则背景
财政资金,一头连着政府的民生承诺,一头系着城市发展的脉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政府财政资金流动过程中的重要过程,在规则与效益的航道上,应当始终恪守独特的原则。《办法》出台为政府财政资金装上了“导航仪”和“安全阀”,既指引着财政资金流动方向,又守护着每一笔支出的规范和高效。
投资评审工作应当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宗旨意识,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程序规范、实事求是、质量优先为导向,以此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二、投资评审类别和要求
(一)预算评审
《办法》所称预算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需求、支出标准等开展的评审活动,为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在花钱之前先算账,这是老百姓过日子的智慧,也是政府理财的原则。在《办法》中,“先评审,再安排预算”就像一条红线,框定了项目入库的规矩。
严格评审范围界定: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进行预算评审。对于内容模糊、资料不齐全等的“糊涂项目”以及拟违规新建楼堂馆所的“超标项目”,都会直接被拒审;对于已经有明确资金标准、近两年已经完成评审且没有较大变化的项目,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这些项目也无需重复进行评审。
明确评审核心内容:重点围绕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实施的必要性(如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技术的可行性(如是否具备实施条件)、资金测算的合理性(如依据是否充分)以及方案的经济性(如是否符合节约集约要求)等方面开展评审,全面保障项目决策科学合规。
规范各方职责分工:各单位申请资金时需准备符合要求的资料报送至市财政局业务归口科室,项目单位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交资料后再由科室签转评审中心,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协调解决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最终形成客观准确的预算审核意见,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各单位如若对评审结论有异议,需附上佐证材料并按时反馈评审意见。
(二)竣工结算与决算评审
《办法》规定的项目竣工后的结算和决算评审,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核查与总结,对于保障资金安全、评价项目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竣工结算管理:市本级项目竣工结算评审由项目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并对成果文件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一般项目2个月,大型项目3个月)完成与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结算审核,财政部门对结算审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程序合规性与数据准确性,确保结算过程的规范和审核结果的合理。
严格竣工决算评审:项目投入使用后3个月内,需编制竣工决算报告。评审工作重点关注工程量核算、招标采购程序执行、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项目绩效等内容,实现对项目各方面的核算及审定。同时,明确货物采购类项目、已通过审计的项目等可不纳入决算评审范围,避免重复审核。
三、投资评审权限和时限
《办法》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注重提升工作效率,明确评审工作中的权限和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明确投资评审权限:明确由市本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范围。对500万元以上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由财政部门重点评审,强化大额资金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项目包括主管部门本级或二级以下单位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500万元以下项目等。
严格实现时限管理:预算评审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送审项目40个工作日内完成;决算审核4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按规定延长,补充资料时间不计入评审时限,以此倒逼相关单位提升工作效率。
四、投资评审费用
市财政局开展预算评审、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费用纳入财政部门预算。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费用按上级要求列支。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费用,有要求的按要求列支,无要求的可在项目管理费中列支,非建设单位权限内自行开展的费用自行解决。
五、中介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中介机构需具备相应条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为财政投资评审提供服务。明确受委托中介机构不得转包评审任务,自主完成工作量应不低于60%;为确保评审质量,对出具虚假报告、评审质量不达标、效率低下的中介机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相关评审任务。
六、总结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拉萨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全流程、多环节的规范掌控,切实提升了政府财政资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这既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政府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的具体实践,也是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必将为拉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责任编辑:景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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