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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2021年1-4月财政收支执行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1 12:12
来源:拉萨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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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安全财政、功能财政、绩效财政、整体财政为主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面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4月,全市财政收入完成500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同比增加101255万元,增长25.3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4516万元,同比增加46894万元,增长13.8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213万元,同比增加53820万元,增长87.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1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4月,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085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1%,同比减少51362万元,下降4.5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72283万元,同比减少77159万元,下降7.3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2615万元,同比增加20374万元,增长24.7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423万元,同比增加5423万元,增长108.46%。

二、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呈平稳增长持续向好态势

1-4月,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4516万元,同比增加46894万元,增长13.89%。

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九个行政区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计76764万元,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比增加23404万元,增长25.17%;柳梧新区同比增加20246万元,增长45.34%;当雄县同比增加8453万元,增长317.42%;市本级同比增加7137万元,增长15.4%;达孜区同比增加6344万元,增长58.44%;墨竹工卡县同比增加5628万元,增长68.89%;林周县同比增加4786万元,增长73.54%;藏青工业园区同比增加751万元,增长5.53%;空港新区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汽车销售、房地产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金融服务等行业齐步复苏消费市场稳步回暖。主要经济功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柳梧新区税基相对均衡,税收曲线与经济走势高度相关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市本级收到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5872万元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收的交通罚没收入1345万元拉动市本级非税收入增长。当雄县收到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和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罚款拉动非税收入大幅增加。达孜区纳税主体已达700余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贡献明显,并逐步向“脱虚向实”转型。墨竹工卡县受益于铜等大宗矿产品周期性上涨,驱动辖区矿产开发企业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全线增收。林周县引进的重点纳税企业众陶联供应链公司和金意陶贸易有限公司业务放量带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明显增加。

城关区等五个行政区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收,计 29870万元,其中:城关区同比减少9114万元,下降23.6%;曲水县同比减少7972万元,下降33.11%;文化创意园区同比减少7053万元,下降76.52%;堆龙德庆区同比减少5398万元,下降15.51%;尼木县同比减少333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城关区上年清理收缴周转房出售等非税收入导致同期基数提高。曲水县和堆龙德庆区主要税源为招商引资企业,因政策不明朗企业多持观望态度,导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波动下降。文化创意园区企业上年一次性缴纳土地价款滞纳金致使与本期比大幅下降。尼木县总体小幅下降。

(二)主体税种和地方税种增减不一总体趋稳

1-4月,全市税收收入完成330740万元,同比增加31538万元,增长10.54%,税收收入占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01%。三大主体税种继续呈一升两降态势,共实现税收280054万元,占税收总额的84.67%,其中:增值税211125万元,同比增加31520万元,增长17.55%;个人所得税34511万元,同比减少4700万元,下降11.97%;企业所得税34378万元,同比减少6399万元,下降15.69%。

从地方税种完成情况看,城市维护建设税29389万元,同比增加3768万元,增长14.71%;印花税8833万元,同比增加1797万元,增长25.54%;资源税5801万元,同比增加3029万元,增长109.27%;车船税3572万元,同比增加695万元,增长24.16%;土地增值税2834万元,同比增加1822万元,增长180.04%;环境保护税241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6万元,同比减少33万元。

(三)全市各地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力度

2021年财政部门主动与执收单位衔接,督促指导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缴解工作,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1-4月,全市非税收入完成53776万元,同比增加15356万元,增长39.97%。其中:市本级同比增加7984万元,增长87.91%;当雄县同比增加7947万元,增长1496.61%;达孜区同比增加3943万元,增长586.76%;曲水县同比增加3267万元,增长550.93%;柳梧新区同比增加3047万元,增长271.33%;墨竹工卡县同比增加1413万元,增长143.74%;尼木县同比增加786万元,增长155.64%;林周县同比增加556万元,增长37.24%;堆龙德庆区同比增加419万元,增长17.60%。主要原因:当雄县、达孜区、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和林周县收到自治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和西藏交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罚款拉动县(区)非税收入大幅增加。达孜区同期收到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缴纳的草原植被恢复费、使用草原补偿费和使用草原安置补助费达1383万元。

城关区同比减少7534万元,下降77.65%;文化创意园区同比减少6360万元,下降98.47%;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比减少96万元,下降1.97%;藏青工业园同比减少14万元,下降82.35%;空港新区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5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大幅增长

1-4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5213万元,同比增加53820万元,增长87.66%。其中:市本级增收46816万元,当雄县增收4787万元,林周县增收4369万元,文化创意园区增收2532万元,曲水县增收1040万元,城关区增收317万元,墨竹工卡县增收168万元,尼木县增收162万元,柳梧新区减收3692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收1968万元,堆龙德庆区减收434万元,达孜区减收277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基本匹配符合预期

1-4月,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72283万元,同比减少77159万元,下降7.35%。县级支出464532万元,同比增加58915万元,增长14.52%,但堆龙德庆区同比减少29064万元,下降41.34%;其余县(区)支出均符合序时进度要求。经济功能区支出265919万元,同比减少45802万元,下降14.69%,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比减少69844万元,下降32.88%;文化创意园区同比减少601万元,下降12.96%;柳梧新区同比增加19418万元,增长29.52%;藏青工业园区同比增加2700万元,增长9.64%;空港新区同比增加2525万元,增长274.16%。市本级支出241832万元,同比减少90272万元,下降27.18%。

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统计,教育支出134172万元,同比下降8.9%;科学技术支出566万元,同比下降82.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52万元,同比增长97.76%;卫生健康支出64060万元,同比增长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35万元,同比增长39.1%;住房保障支出30518万元,同比增长116.3%;农林水支出115237万元,同比增长44.57%;交通运输支出12174万元,同比增长2.74%;城乡社区支出164336万元,同比下降31.54%;节能环保支出17785万元,同比增长170.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4842万元,同比下降33.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68万元,同比增长6.9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9万元,同比增长23.68%。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分析研判收入执行情况,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变化趋势。主动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及时掌握市本级重点纳税行业和千万以上纳税大户变动情况,多渠道培植财源税源,指导县(区)和经济功能区学习领会新招商引资政策稳定税基扩大税源优化收入结构。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与执收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坚持依法依规足额征收,注重月度间收入增幅的合理均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健康运行。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和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预算执行按月调度工作机制,查找分析执行中的问题,强化督导力度,督促县(区)和部门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坚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部门单位预算追加事项,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对部门出台的提标扩面政策把好关。

(三)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抓好基层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做到提前预警预判,精准调度库款,支持基层财政提升保障能力,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紧盯直达资金支出使用,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指导督促县(区)和相关部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精准直达受益对象,足额保障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各项支出,落实全市“六稳”“六保”任务。

责任编辑:杨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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