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更好贯彻《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要求,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查找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纠改并举”的原则,坚决查处和纠正我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今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开、公正。
(二)总体目标
在广泛开展对拉萨市直各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政府采购程序、招标文件制作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主要任务
通过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采购意识。针对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整治范围
2020年以来市直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内容
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检查。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审核、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履行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重点加大对规避公开招标、设置门槛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 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1日至5日,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8起违规行为逐一发放了整改处理决定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2021年3月6日至12日,各采购代理机构针对2020年至今已完成的项目认真对照《拉萨市2020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于2021年3月12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交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2021年3月15日至21日,重点监督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1月29日我局正式下发《关于开通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拉萨市政府采购项目基本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重点督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市直所有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尽快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更好为采购人服务。
(四)2021年3月22日至4月15日,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随机抽取2020年至今已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于2021年4月20日前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五)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加强培训,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要求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动员和学习。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把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搞好思想动员工作,把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工作始终。
(二)高度重视,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要将内容和要求具体化,制定更为详细的工作步骤。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通知及培训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要做到全面彻底,抓细抓实,不留死角。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查找本单位(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和表现形式,深入分析原因,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
(四)治防并举,务求实效。对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通过强化制度监督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促进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各项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丁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