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2018年财政总决算分析
目 录
一、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分析……………………2
(一)总财力情况……………………………………………2
(二)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及分析…………………2
(三)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分析……………4
(四)结余情况………………………………………………6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6
三、2018年我市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和成效………………………6
(一)增加入、蓄后劲………………………………………6
(二)保支出、突重点………………………………………7
(三)推改革、促管理………………………………………7
(四)强监管、重检查…………………………………… 8
(五)促稳定、促和谐………………………………………8
四、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8
五、2018年主要工作………………………………………………8
(一)深化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8
(二)服务大局,创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9
(三)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10
(四)注重夯实基础,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1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区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务实创新,深化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一年来,全市财政部门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分析
(一)总财力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总财力3432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002148万元(返还性补助4422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888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711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10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423万元;上年结余91979万元,调入资金229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00117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426321万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197万元,年终结余53124万元。
全市财力结构图:

(二)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及分析
2018年,各级财政部门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掌握财政收支变化的内在因素,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挖掘增加潜力、堵塞征收漏洞,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共征收各类税收994453万元。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总财力达到3432500万元,比上年增加519963万元,增长17.86%;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010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4742万元,增长22.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94453万元,比上年增加230340万元,增长30.15%,占总收入的90.32%;非税收入完成106577万元,比上年减少25598万元,下降19.37%,占总收入的9.68%。
全市分收入类型结构图: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比例图:

按预算级次分: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612494万元(含功能园区),同比增加111949万元,增长22.37%;八县(区)财政收入完成488536万元,同比增加92793万元,增长23.45%;
全市分预算级次收入结构图:

1、各项收入的组成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62092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2560万元,增长29.8%。
(2)企业所得税完成1855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864万元,下降17.24%。
(3)个人所得税完成2152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887元,增长35.93%。
(4)资源税完成1043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503万元,增长1.12倍。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39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9585万元,增长30.41%。
(6)印花税完成2758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552万元,增长10.2%。
(7)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2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8万元,下降7.56%。
(8)土地增值税完成86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91万元,增长1.58倍。
(9)车船税完成73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60万元,增长26.8%。
(10)环境保护税完成374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税收科目。
(11)专项收入完成2471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588万元,增长44.32%。
(1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30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954万元,增长43.29%。
(13)罚没收入完成224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79万元,增长5.05%。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794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443万元,下降55.58%。
(15)其他收入完成1846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8776万元,下降50.43%。
各项收入增长比例图:

综合分析,2018年我市市域经济竞争力大幅度提升,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形成了加速前进的强大惯性,呈现出弯道超越的发展态势。一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认真分析影响拉萨市收入的各种不利因素,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保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县(区),纳入年终考核,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县(区)增加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二是加强收入态势跟踪。与税务部门和县(区)建立月度联系制度,针对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总结,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税收应征尽征。三是严格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抓大控小,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四是培育重点产业,蓄发收入后劲。
(三)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分析
2018年度,我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支出安排上坚持有保有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持了总量平衡,略有节余。在年初预算安排时,坚持“保证重点,压缩一般”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挥”的原则,财力重点向新农村、向基层、向稳定局势倾斜,保证了对农业、教育、科技和深化改革,稳定局势,抗灾救灾等重点支出,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局势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财政总支出达到3001179万元。
各大类支出结构分析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37797万元,比去年增加25185万元,增长6.1%。
2、外交支出完成278万元,比去年减少75万元,下降21.25%。主要用于外交行政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3、国防支出完成1280万元,比去年增加504万元,增长64.95%。
4、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35391万元,比去年减少万元,下降4%。
5、教育事业支出完成480775万元,比去年增加46153万元,增长10.62%。重点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职业教育、临时工工资、农村教师交通补贴、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补助、全纳教育、教育城项目等支出。落实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教育“三包”及学前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等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9098万元,比去年减少3842万元,下降11.67%。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全市农牧业、社会公益事业、医药卫生、交通运输、软件开发等重点科技项目加快实施并发挥效益。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8917万元,比去年减少20815万元,下降29.85%。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53804万元,比去年增加18260万元,增长13.47%。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城镇居民及寺庙僧尼养老保险、“三老”人员补助、农村“五保”户供养、住房公积金配套等。
9、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46646万元,比去年增加21093万元,增长16.8%。10、节能环保支出完成76229万元,比去年增加463392万元,增长1.55倍。
1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517676万元,同比去年增加226723万元,增长77.92%。主要用于支持城市供暖工程、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供排水管网、农村公路、城镇功能配套、驻藏大臣衙门、、旅游基础设施、城市绿化提升改造、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等。
12、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48350万元,比去年增加88039万元,增长32.57%。主要用于支持发展高效农业、精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事业、净土健康产业、“四业工程”、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农牧科技推广、菜篮子工程建设、农牧业特色产业、气象监测点建设等系列强农惠农工作的落实。
13、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9961万元,比去年减少2218万元,下降6.9%。
1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61913万元,比去年减少58250万元,下降13.86%。
1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787万元,比去年减少2233万元,下降23.37%。
16、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5261万元,比去年增加2145万元,增长16.36%。
17、住房保障支出88032万元,比去年增加45134万元,增长1.05倍。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231万元,比去年减少707万元,下降36.48%。
19、其他支出完成14577万元,比去年增加9201万元,增长1.71倍。
20、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164万元,比去年增加1420万元,增长1.91倍。
21、债务发行费用完成12万元,比去年减少128万元,下降91.43%。
(四)结余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总财力34325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0021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1030万元;上年结余91979万元。2018年,全市财政总支出300117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426321万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197万元,年终结余53124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8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309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三、2018年我市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多方筹措资金,倾力支持“三农”发展
一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2018年,区市两级共安排“三农”发展资金89875.33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63475.33万元,市本级安排26400万元。自治区支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牧民技能培训、草原确权两区划定、现代农业发展、牲畜良种补贴、重点区域造林、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发展、定向补助、林业改革、耕地保护方面等。市本级支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林、水、精准扶贫、净土健康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强基惠民、河长制等。二是整合资金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2018年整合中央区市三级财政资金10.4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计划整合资金8.76亿元,拉萨市1.64亿元,安排脱贫考核奖励资金0.91亿元,跨市整体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产业资金0.64亿元。 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与生产扶持、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等。三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以脱贫提升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增加财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每年农业专项投入3,400万元、重点产业投入5,000万元和净土健康投入5,000万元,确保力度不减。
(二)加强资金调度,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发展。2018年,落实国家、区、市三级资金共计33.25亿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投入29.93亿元,地方政府教育配套3亿元,安排教育附加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职业教育、援藏教师交通、生活补贴、工伤保险、教师培训和全纳教育等。二是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2018年,安排文化事业费75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拉萨净土文化周”活动、首届中国西藏拉萨·阿里象雄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活动、西藏非遗博物馆开馆运营、藏博会及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安排资金1370余万元支持广电事业发展。三是支持精神文明建设。2018年,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资金共计5100万元,主要用于文成公主实景剧扶持项目、精神文明项目、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经典语录摘编(干部版、群众版)》《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应知应会知识问答》和《基层群众思想教育应知应会知识回答》编印、各项宣传费及创办《拉萨日报》事业费等。四是支持体育事业发展。高效落实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拉萨市群众文化体育中心运行经费、首届全市运动会暨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四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8年中国围棋甲级联赛第十八轮拉萨专场比赛、2018年首届跨喜玛拉雅自行车极限赛等。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建设、退耕还林、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和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等。六是帮扶弱势群体,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各类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各类保险和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稳定就业岗位等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率达100%。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稳定公益性岗位队伍,经请示市政府研究同意,对拉萨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七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城市建设。2018年,区、市两级财政安排我市基本建设资金380151.28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278820.46万元(含以前年度小微企业资金);拉萨市财政101330.82万元,主要用于西藏会展中心项目、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拉萨市流浪狗第三期项目、拉萨中心医院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迎亲大桥项目、蓝天路工程、拉萨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供暖工程贷款贴息、市政设施维修、道路及桥梁建设等。八是增添创新活力,着力支持“双创”工作。财政部下达“两创示范”城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创业创新基地补贴、小微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巾帼众创空间运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设立“梦创拉萨”天使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九是落实扶持资金,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主要用于平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暖心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布达拉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注入国有资本金;支持拉萨雪鹰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补贴等。十是构建和谐社会,全力支持维稳工作。2018年,安排宗教工作经费共计7246.55万元,拟安排拉萨市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2018年—2022年)经费1520万元。高效准确落实政法系统、消防各项保障资金及反恐专项资金。整合2018年度维保经费及网络租赁费,落实应急处突及信访专项资金。
(三)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拉萨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拉萨市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拉萨市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和《拉萨市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形成了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问责、绩效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为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2018年,组织4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9个部门(县区)的9个预算项目的财政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启动了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申报和事前绩效评估,对教育、卫生、公安、农业、文化、商务、交通等领域11个项目,涉及资金3.75亿元,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二是审慎推进税制改革。根据《拉萨市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市国税局、市环境保护局、法制办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按照《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财税政策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专员办对2017年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全市非税收入和财税优惠政策。三是严格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出台《拉萨市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完善财政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结合国家审计署、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债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隐性债务整改力度,并制定了《拉萨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藏政办法〔2015〕23号),进一步加大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资金用于急需解决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通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定期清理机制等系列措施,我市结余结转资金规模逐年缩减,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市预算单位全部实现了大平台资金拨付;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进程;持续推进公务卡改革,2018年我市已有20家市直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推进“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全市“一卡通”试点工作。
四、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要看到,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影响,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较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方面面都将对财政支出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将是我市财政工作继续面临的主要困难。
五、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委会议、全区财政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化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健全有利于拉萨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一是继续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大四大预算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的执行落实,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完善我市资源税从价计征的范围和方式。继续加强与财政厅的沟通衔接,科学合理划分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县财政体制。二是更好发挥财税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整体改革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使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改革相互衔接、形成合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介入各方面体制机制的构建,理顺各方面关系,算好改革的成本账、收益账、风险账。重点支持推进国企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制度、科技体制、农业领域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服务大局,创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从资金投向、投入方式、管理监督等方面改进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民生发展得到有力保障。一是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抓投入、抓创新、抓监管,不断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成效。统筹配置各项涉农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不断健全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深入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注重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二是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和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增长动力。紧紧围绕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性、全局性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拉动,扩大有效投资。大力支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净土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藏医药文化等与旅游产品深度结合,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做大做强。从稳定收入预期、培育消费热点入手,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强化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减税清费,落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健全财政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撬动战略。继续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创建,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深入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开展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落实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政策。推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园区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三是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工作。探索设立涉农资金统筹投入、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加。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财政支持十五年免费教育发展的一揽子政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和高校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完善公共租赁房、干部职工周转房等住房保障。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继续实行城乡居民和僧尼免费健康体检政策。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加强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市县两级重点医院医疗水平。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发展繁荣文化事业,支持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文艺精品创新。推动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整合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南山造林绿化工程,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强水生态保护。强化税费对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五是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落实维稳经费,支持深入推进城镇网格化管理,支持开展强基惠民活动、选派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以及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活动,支持落实“六建”“九有”等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培训的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司法体制改革,探索配合基层法检两院财物省级统管试点工作,建立职业保障制度。
(三)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以“统筹、改革、监管”为主线,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用活、管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建立预算管理、国库管理和资产管理“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新构架。一是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章立制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财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工作开展、资金下达都有据可依。二是牢固树立内控理念,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方位推进预算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四是创新调控思路和方式,坚持底线思维,注重供给管理,坚持精准发力。五是注重程序执行。办事讲规矩,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依法办理财政收支事项,做到重大政策研究、重大资金安排集体决定。凡涉及增加或减少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做出相应安排。预算调整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人大审查批准。六是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好、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项目,给予重点保障。对绩效评价差、资金使用效益不好的项目,减少预算安排或不安排。七是管控政府债务,强化风险思维,合理控制政府债务水平,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八是正确处理盘活存量与用好增量的关系,对趴在账上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超过两年未支出的资金要坚决予以收回,确保财政资金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九是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十是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制止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有效堵塞财政资金监管漏洞。十一是继续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十二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四)注重夯实基础,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财税体制改革、《新预算法》等的学习,切实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坚持学用结合,将理论知识与财政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切实提高破解发展难题和开创发展新局的能力。二是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巩固拓展专题教育成果,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把“严”字进行到底,将“实”字落地生根,从“严”上要求自己,向“实”处谋事着力,将作风建设长期坚持下去。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学习市纪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过硬、作风上优良的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央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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