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2.完成第一季度财政收支执行分析;
3. 扎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4.编制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方案(资金保障部分);
5.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及其他相关问题和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6.与市扶贫办联合对扶贫产业项目及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7.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
8.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工作;
9.全力支持就业创业;
10.研究政府隐性债务中企业备案制或自主实施的项目问题;
11.拟定全市供暖补贴政策意见;
12.推进拉萨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有序实施;
13.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
14.购置全市干部职工雇主责任险;
15.执行《拉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杨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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