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拉萨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创新突破、持续发力、狠抓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的进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机构。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理财工作,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我们及时调整了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机制,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和成员单位职责,强化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萨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财政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安排时,将法治财政工作列为重要工作任务,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并多次在月度局长办公会议上强调,财政干部要按照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不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二、抓住重点环节,提升法治财政工作成效
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事项和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全面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向预算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机关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力提高了市直预算单位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对辖区商户租户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主题法宣活动。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专题宣传活动。
(四)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梳理,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予以公布,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本单位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办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开展,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明确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将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划分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的行政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专门聘用专业律师作为单位常年法律工作顾问,协助我局依法行政和协助开展合同文件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参与案件讨论、答疑咨询,有力提升我局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
(五)防控法律风险。严格依法承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有效防范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风险。全年依法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与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加强沟通,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
三、依法履行职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的管理,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一)加强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市县两级政务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
(二)健全财政体制机制。持续完善财政管理规章制度,2022年陆续制定了《拉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拉萨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管理办法(试行)》《拉萨市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财政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强化风险管控举措,牢牢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一是不断强化债务日常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债务化解工作,严防严控违法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二是着力加强债券申报发行管理。会同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的常态化滚动储备工作,积极争取更多专项债券额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责任编辑: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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