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提振各方信心,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和2020年降费政策,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更新编制了《西藏自治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我市参照执行,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规定。
附件:关于公布自治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责任编辑:杨青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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