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达孜区、当雄县、尼木县、墨竹工卡县、文创园区、经开区、柳梧(高新区)、墨竹工卡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拨付2025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的函》收悉。经研究,现调减下达至市农业农村局《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拉财农指字〔2026〕7号)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4500万元,下达至相关县(区、功能园区)(详见附表),用于促进农牧民增收、青稞良种繁育基地、牦牛和藏羊良种保护场、人工饲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支持事项。年终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及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相关科目。请专款专用,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附件:1.拉萨市调整2025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2. 拉萨市部门年度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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