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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发布时间:2023-12-18 10:35
来源:农业农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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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实施“强中心”战略,推进“七大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树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落实各类补偿资金。

一是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补偿办法》,2023年落实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和肇事保险试点资金1,190.00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350.00万元。截至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100%。

二是落实补助资金、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根据自治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贯彻落实相关政策,2023年,我局共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共计19,260.86万元,其中:生态岗位资金4,701.86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0,600.00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补助资金3,861.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经费98.00万元。截至11月30日,各县(区)已兑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6,933.9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87.92%。

下一步,拉萨市财政局将以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围绕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各项政策导向。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强化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切实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实际作为贯彻落实好“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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