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繁荣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汽车、家电家具、购物餐饮、成品油等方式,通过“幸福拉萨·乐享生活”主题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开展中秋国庆消费券专场和《拉萨市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促销系列等活动,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打好拉萨市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组合拳,市财政局累计安排16,120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3,620万元,市本级资金12,500万元),专项用于商超、百货、餐饮等领域,满足多样化需求,激发消费活力。
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55场,共安排促进消费专项资金1.61亿元,核销政府资金1.5亿元,拉动消费10.6亿元,杠杆率约7.07倍。其中中秋国庆期间消费券活动核销252万元,累计带动消费1,008.74万元,杠杆比1:4。
下一步,按照国家和区市两级消费促进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审核和监督,确保区市两级消费促进专项资金足额兑付,保障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市商务局沟通,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精心组织好消费促进系列活动,释放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
责任编辑: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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