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政动态

防止违规举债 防范债务风险

发布时间:2024-11-22 17:05
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区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拉萨市财政局围绕“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要求,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尤其是政府债务风险放在突出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的重大意义,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高质量推进拉萨市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一、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一是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地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从严审核把关,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二是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督促金融机构尽职调查、严格把关,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提供融资。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二、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认真研究地方政府债券政策,严格把握债券资金支持领域,优先选择中央以及区民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投向和领域,严格落实债券资金支持领域与禁止类项目清单,加大项目审核力度, 确保项目完善前期手续,对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不纳入项目库,并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确保发债项目投资计划、收益与发行额度相匹配,实现“即发即用”,及早见效,推动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开好开大。

三、建立健全债券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健全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对违规违法举债问责和监督问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加大问责结果公开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四、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管控,厘清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政府的责权利关系,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建立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信息。规范经营和融资行为,积极稳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压降、转型。合理运用各类市场化融资工具,优化国有企业负债结构、延期限、降成本、控节奏;缓解存量债务化解压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编辑:丁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