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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5-01-13 11:4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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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拉萨市财政局通过采取对政府采购项目资料书面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代理机构的自查(复核)与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查相校验的方式,对100家代理机构、16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政府采购程序全过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4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114个项目在采购程序方面存在问题,1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执业规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通过进一步核实确认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有20家代理机构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采购需求指向特定品牌等违法违规行为,52家代理机构存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料不完整、政府采购代理协议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条款内容不具体等情形。目前已依法对20家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瑞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汇鑫实业有限公司、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三心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拉萨市信用平台上予以公示;对52家代理机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已全部完成整改。

通过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拉萨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预算单位、监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代理机构要对常犯易发、普遍存在问题,归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升执业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二是预算单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对政府采购项目事前、事中相关程序的依法履职,统筹考虑政府采购项目程序法定时限,妥善处理好程序周期与预算执行刚性要求的矛盾。三是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学习钻研、沟通协调,扎实做好政策服务指导,针对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尝试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促进以案警示教育成效。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使拉萨市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有序,为拉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丁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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