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农牧民收受这一核心任务,始终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全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按照拉萨市政府印发《拉萨市关于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举措》(拉政办发〔2025〕8号)精神,我局紧扣“增”字做文章,积极落实促进农牧民增收增量政策资金,截至目前已落实青稞收购补贴、生鲜乳收购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生态岗位提标、青稞良种补贴及规模化种植、牛出售补贴、市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奖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奖励八项促进农牧民增收增量政策市级补助资金2,949.01万元,有效促进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立足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完善支农政策体系,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和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拓宽农牧民增收路径,为我市农牧民持续增收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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