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环节多、专业性强,尤其在工程量的认定、材料价格的核定以及变更签证的合理性等方面,项目各方与评审单位时常存在不同理解,若不能及时有效沟通,极易影响评审进度和项目结算。为改变以往“背对背”沟通、效率低下的情况,市财评中心积极探索建立“多方会商、现场对量”的协同评审机制。
一、聚焦争议焦点,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
针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认定不一致问题,市财评中心不再局限于文来文往,而是牵头将各方负责人集中起来,搭建高效透明的直接对话平台。会上,各方依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及现场记录等原始资料,就存在争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品牌型号与价格的对应关系、特定施工工艺的计价标准等核心问题,进行逐一陈述、质证与辩论。
二、依托专业力量,寻求“最大化”破解共识
在会商过程中,市财评中心并非简单的会议组织者,而是充分发挥其专业主导和协调仲裁作用。委托专业第三方团队在认真听取施工单位陈述、工程监理见证、项目单位意见以及跟踪评审单位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定额标准、地方计价规范和市场行情信息,对争议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和现场复核。对于能够立即确认的事项,当场予以明确认定;对于情况复杂、需进一步查证的,则明确责任单位与核实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有回音、有着落”。
三、活动成效显著,实现“提质效”双重目标
一是提升了评审效率。“多方会商”模式大幅减少了沟通成本和时间损耗,避免了问题久拖不决,有效加快了整体评审进度。二是保障了评审质量。 通过集中各方智慧与证据,使评审结论更加贴近工程实际,依据更加充分,结果更加令人信服,减少了后续争议和审计风险。三是规范了市场行为。 这一过程也是对参建单位工程管理和造价核算水平的一次现场检验与指导,有助于促进其不断提升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与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市财评中心将系统总结会商的工作经验,将“多方会商”机制固化为解决复杂财评问题的标准流程之一,持续优化财政评审工作模式,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景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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