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四旁”植树造林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1〕53号),按照《拉萨市乡村“四旁”植树行动方案(2021-2023年)》(拉政办发〔2021〕14号)精神,结合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乡村“四旁”植树造林资金分配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现提前下达2022年乡村“四旁”植树资金5490.03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4096.19万元,市本级资金1393.84万元(详见附表)。年终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附件:拉萨市2022年乡村“四旁”植树提前告知资金分配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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