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林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2年年初预算项目指标的函》(拉农函〔2022〕6号)收悉。现将《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拉财农字〔2022〕1号)下达至市农业农村局耕地安全利用试点项目资金50万元调整至林周县。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204专用材料购置费”、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30218专用材料费”,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体责任,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按照既定的绩效目标任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拉萨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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