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数据  / 指标文件

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11:22
来源:农业农村科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拉萨市农业农村局,城关区、达孜区、曲水县、尼木县、林周县、柳梧新区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22号),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分配意见,现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8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动物防疫补助经费。请专款专用。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及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相关科目,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 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3〕101 号)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达收到的预算资金。同时,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 号)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 号)要求,现一并下达2024 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切实做好本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拉萨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2.拉萨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