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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12:03
来源:农业农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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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业农村局、曲水县财政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24〕33号),现下达我市2024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500万元,其中:市农牧局产业融合发展资金200万元、曲水县有机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和闲置资金。年终预算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及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相关科目。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同时,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要求,现一并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你县(区)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及审核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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