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区)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资环指 〔⒛26〕 30号)精神,结合市林业和草原局资金分配意见,现下
达我市2026年自治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16,400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南北山绿化工程。项目名称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编码 :54000026T00000
1569589。 请专款专用,收入科目列 “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 “213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及部门预算支出经
济科目列相关科目(详见附件),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分解下达相关资金,有关资金分解下达文件要及时抄送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二、请进一步抓好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 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同时,请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根据相关实施方案,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加紧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同时,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对无法执行的资金应办理预算调整申请,该上交的及时上交。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1〕 157号)要求,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及资金拨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拨付,杜绝发生拖欠。
拉萨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次旦米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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