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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预算单位1-2月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27 19:21
来源:国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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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细,进一步强化财政对预算执行的督导力度,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现将拉萨市直各单位20231-2月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函告如下。

一、市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市直各单位统计数据截至2023228日,项目资金指标总金额104.66亿元(不包含存量、援藏以及专户指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已确认数认定为各单位实际支出数(详见附件)。

(一)市本级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104.38亿元,实际支出22.81亿元,总体执行进度为21.79%,超序时进度5.12个百分点。

(二)纳入统计的市直预算单位共计130家(含二级预算单位),其中32家单位达到序时进度,占总数的24.62%98家单位未达到序时进度,占总数的75.38%

(三)支出进度排名前10位的单位分别是: 市种鸡场、 市总工会、市旅游发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共青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详见附件)。

(四)支出进度排名后10位的单位分别是:市江苏实验中学、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第三高级中学、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市师范附小、拉鲁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市编译局、市国安办(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严肃性,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紧控频繁多头追加预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秩序。二是加快支出进度。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拨付资金。按规定尽早开展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特别是对基建、科研、大型设备采购等重大项目,提前做好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形成支出。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进展缓慢、支出进度低下的项目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尽快实施整改。

副本附件:1-2月市本级预算单位项目执行明细表

                                拉萨市财政局

2023310

责任编辑:格桑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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