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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18:14
来源:农业农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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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资环指〔2023〕32号),结合市林业和草原局资金分配意见,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423.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请专款专用。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支出经济科目列相关科目,并向我局编制报表及决算。

二、请行业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兑付,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拉萨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分配表(统筹用于全区生态保护岗位-涉林)

     

                         


 拉萨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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